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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一篇、不可贪图虚浮的荣耀
“凡事不可结党,不可贪图虚浮的荣耀;只要存心谦卑,各人看别人比自己强。”(腓二章三节)。 “我们若是靠圣灵得生,就当靠圣灵行事。不要贪图虚名,彼此惹气,互相嫉妒。”(加五章二十五节,二十六节)。 厌恶羞辱,喜爱荣耀,本是人的常情,这里面并没有什么罪恶,因此神并不禁止我们求荣耀。但荣耀有从神来的,这种荣耀是好的,也是我们应当求的;另有一种荣耀是从人来的,这种荣耀常成为魔鬼所使用的钓饵,引诱许多信徒陷在罪中。圣经中称这种荣耀为“虚浮的荣耀”,因为这种荣耀如同过眼的云烟一样,很快的就消失了。 在主耶稣所讲的话中,我们能很清楚的看出来,这两种荣耀是有何等大的分别。容我们把他所说的话引证在下面: “我不受从人来的荣耀。”(约五章四十一节)。 “你们互相受荣耀,却不求从独一的神来的荣耀,怎能信我呢?”(约五章四十四节)。 “人凭着自己说,是求自己的荣耀;惟有求那差他来者的荣耀的;这人是真的,在他心里没有不义。”(约七章十八节)。 “我若荣耀自己,我的荣耀就算不得什么;荣耀我的乃是我的父,就是你们所说的是你们的神。”(约八章五十四节)。 “耶稣说,‘人子得荣耀的时候到了。’”(约十二章二十三节)。 “他既出去,耶稣就说,‘如今人子得了荣耀,神在人子身上也得了荣耀。神要因自己荣耀人子,并且要快快的荣耀他’。”(约十三章三十一节,三十二节)。 “父阿,现在求你使我同你享荣耀,就是未有世界以先,我同你所有的荣耀。”(约十七章五节)。 从这几段经文中,我们清清楚楚的看见,我们的主不求人的荣耀,也不受从人来的荣耀,但他却求神的荣耀,他也爱慕神的荣耀,他更以得着神的荣耀为极可欣幸的事。听他说,“人子得荣耀的时候到了。”“如今人子得了荣耀,神在人子身上也得了荣耀。神要因自己荣耀人子,并且要快快的荣耀他。”这些话都证明他是如何的渴慕神的荣耀。到了他将要离开世界以前,他对他的父说,“父阿,现在求你使我同你享荣耀,就是未有世界以先,我同你所有的荣耀。”在这里他更直接的求神使他与神一同享荣耀。可见求荣耀并不是不好的事;不好的,乃是不求神的荣耀,却求人的荣耀。我们若求神的荣耀,就必定竭力讨神的喜悦,作神所吩咐我们作的事。但我们若求人的荣耀,就必定竭力讨人的喜悦,作人愿意我们作的事。在这种情形之下,我们就不免违背神的命令,去犯许多的罪,不但失去神所赐的许多福分,而且要陷在祸患当中。经上所说,“不可贪图虚浮的荣耀”,就是指着“人的荣耀”说的。 我们曾否思想过,一个人因着贪图虚浮的荣耀,会去犯多少罪么?贪图虚浮的荣耀,一定要说谎言,行诡诈。一个人存了贪图虚荣的心,一定不免藉着说谎夸大,去提高自己的长处和成绩,好使人尊敬他。贪爱钱财的人怎样永远不会知足,贪爱虚荣的人也是如此。一个人有些长处,本来可以得别人的称赞,他如果存了爱虚荣的心,就绝不会因此知足。他一定要追求更大的荣耀。但在事实上他的长处不过只有这些,当然不能得着比这更多的荣耀。这时他便不免作伪说谎,不但把他所有的长处故意放大,甚至无中生有,捏造一些他所没有的长处,好使别人称赞他,尊敬他,及至他因着说谎得了荣耀,他便再想去说更多更大的谎,好得更多更大的荣耀。在这种情形之下,他所得的荣耀越大,他所说的谎也越多,自然他的罪也就越重了。 贪图虚荣的人所不能不犯的第二种罪,便是嫉妒。一个人既贪爱虚荣,他就一定愿意事事都在别人上面,不愿意听见看见一个人比他更好更高。但事实却不能符合他的理想。这样,他便不免对那些比他更好的人起嫉妒的心了。既存了嫉妒的心,便不免仇恨人,陷害人,毁谤人,攻击人,许许多多的罪恶便都连续着发生了。人因为贪爱钱财,怎样能犯各样的罪,因为贪爱虚荣,也同样的能犯各样的罪。不幸多数的人只知道贪爱钱财的害处,却不知道贪爱虚荣的害处。感谢神,他知道这一切的危险,所以他藉着他的仆人谆谆的诰诫我们说,“不可贪图虚浮的荣耀”,“不要贪图虚名”。 在今日的教会中,求人的荣耀的事是极普遍的。越是有热心,有长处,有恩赐的信徒,越容易陷入这种试探。就因为许多信徒贪爱虚浮的荣耀,所以我们常听一些虚伪夸大的见证。为神作工的人述说他们的工作成绩,不但有枝添叶,甚至无中生有。就因为许多信徒贪爱虚浮的荣耀,所以教会中属灵的工程大部分是草、木、禾秸。传道的人只知道大量吸收人加入教会,好藉此夸耀自己工作的成绩,不注意那些人是否真诚悔改信了主,因此教会收进来不少根本没有信仰没有生命的人。教会焉能不腐败?神的名焉能不受羞辱?就因为许多信徒贪爱虚浮的荣耀,所以教会中有人在信心、爱心、德行、工作上,有特别的长进和表现,便受别人的嫉妒、恨恶、谗毁、攻击。比这个更令人痛心的,就是许多在教会中负着领导的责任的人,不教导信徒不可贪图虚浮的荣耀,反倒鼓励他们去追求虚浮的荣耀。最显着的一个例子,便是教会的领袖们利用信徒贪爱虚荣的心理,鼓励他们为教会捐钱。有些教会用学校贴榜式的方法,把捐钱的人名和捐款数目写出来,贴在礼拜堂门前,人名前后排列的次序,是照捐钱的多少排列的:那就是说,捐钱最多的列为第一名,次多的列为第二名,再次的列在第三,以后一直照捐钱的数目排列下去,那几位出钱最少的只好屈居榜末。试想信徒们既有肉体,谁不贪爱虚荣?谁不愿意大家看着自己热心慷慨,踊跃奉献?因此便都大量出钱,希望被人称赞夸耀。有的教会甚至用竞赛的方法,鼓励信徒捐钱。这些作法或者可以使教会的经济不再感受困难,但信徒们的属灵生活却因此江河日下了。教会的领袖们只顾解决教会经济的问题,只顾维持自己的生计,却让信徒们受亏损,他们的罪是多么大阿! 不用说求人的荣耀会使人陷在许多罪恶当中,纵使没有这些危险,人的荣耀也是不值得一求的。因为这种荣耀是那样虚浮,那样短促,正像过眼的云烟一样,不多时以后就完全消失,想寻觅都无处可寻觅了。经上的话说得多么清楚呢- “有人声说,‘你喊叫罢’。有一个说,‘我喊叫什么呢?’说,凡有血气的尽都如草,他的美容都像野地的花;草必枯乾,花必凋残,因为耶和华的气吹在其上。百姓诚然是草。草必枯乾,花必凋残,惟有我们神的话必永远立定。”(赛四十章六至八节)。 这里所说的“凡有血气的”就是指着人类说的。“他的美容”就是指着属人的荣耀说的。人类像草,人的荣耀像野地的花。草怎样枯乾,花怎样凋残,人类和属人的荣耀也要照样的过去,照样的消失。是,历史上有许多伟大的人物,在世的日子作了许多轰轰烈烈的事工,得着千万人的称赞颂扬,他们那时是怎样的志得意满,不可一世。但今日那一切都到那里去了?后世的人再看今日的人,岂不也像今日的人回头看古时的人一样么?人若不能脱离死亡的宰割,他所得的荣耀又能存留多久呢? 感谢神,虽然人类和人世的荣耀要像草和花一样的枯乾凋残,但却有一样“永远立定”的东西。“惟有我们神的话必永远立定。”神的话既永远立定。他的应许自然也就都真实可信,永不落空。他应许赐给信他的人永远的生命,永远的家乡,永远的国度,永远的荣耀。今日我们是凭着信心接受这些应许,但日子将到,我们要看见我们今日所信的,那时都要成为事实。我们的主要来,他要使我们这卑贱的身体改变形状,和他自己荣耀的身体相似。(腓三章二十节,二十一节)。他必接我们到他父的家中去。(约十四章二节,三节)。以后他要使我们与他一同显现在荣耀里。(西三章四节)。这种荣耀才是真正的荣耀,永存的荣耀。这种荣耀是值得寻求的,也是神要我们寻求的。主耶稣所寻求的就是这种荣耀。容我们读一下他自己的预言: “耶稣说,‘我实在告诉你们,你们这跟从我的人,到复兴的时候,人子坐在他荣耀的宝座上,你们也要坐在十二个宝座上,审判以色列十二个支派’。”(太十九章二十八节)。 “当人子在他的荣耀里,同着众天使降临的时候,要坐在他荣耀的宝座上。”(太二十五章三十一节)。 “那时,他们要看见人子有大能力,大荣耀,驾云降临。”(可十三章二十六节)。 “凡把我和我的道当作可耻的,人子在自己的荣耀里,并天父与圣天使的荣耀里,降临的时候,也要把那人当作可耻的。”(路九章二十六节)。 他的使徒藉着从他所得的启示,把他的门徒要与他同得荣耀的事也预言了出来- “圣灵与我们的灵(汉译本作心,误),同证我们是神的孩子;(汉译本作儿女,误),既是孩子,便是后嗣,和基督同作后嗣;如果我们和他一同受苦,也必和他一同得荣耀。我想现在的苦楚,若比起将来要显于我们的荣耀,就不足介意了。”(罗八章十六至十八节)。 “我们晓得万事都互相效力,叫爱神的人得益处,就是按他的旨意被召的人。因为他预先所知道的人,就预先定下效法他儿子的模样,使他儿子在许多弟兄中作长子。预先所定下的人,又召他们来;所召来的人,又称他们为义;所称为义的人,又叫他们得荣耀。”(罗八章二十八至三十节)。 “我们这至暂至轻的苦楚,要为我们成就极重无比永远的荣耀;原来我们不是顾念所见的,乃是顾念所不见的,因为所见的是暂时的,所不见的是永远的。”(林后四章十七,十八节)。 “基督是我们的生命,他显现的时候,你们也要与他一同显现在荣耀里。”(西三章四节)。 “你们也晓得我们怎样劝勉你们,安慰你们,嘱咐你们各人,好像父亲待自己的儿女一样,要叫你们行事对得起那召你们进他的国,得他的荣耀的神。”(帖前二章十一节,十二节)。 “愿颂赞归与我们主耶稣基督的父神,他曾照自己的大怜悯,藉耶稣基督从死人里复活,重生了我们,叫我们有活泼的盼望,可以得着不能朽坏,不能玷污,不能衰残,为你们存留在天上的基业。你们这因信蒙神能力保守的人,必能得着所预备,到末世要显现的救恩。因此,你们是大有喜乐,但如今在百般的试炼中暂时忧愁,叫你们的信心既被试验,就比那被火试验仍然能坏的金子更显宝贵,可以在耶稣基督显现的时候,得着称赞,荣耀,尊贵。”(彼前一章三节至七节)。 “亲爱的阿,有火炼的试验临到你们,不要以为奇怪,(似乎是遭遇非常的事),倒要欢喜,因为你们是与基督一同受苦,使你们在他荣耀显现的时候也可以欢喜快乐。”(彼前四章十二节,十三节)。 只有神应许赐给我们的荣耀才是永存的、真实的、值得追求的。追求这种荣耀,不但不能使我们犯罪,而且使我们一日比一日更圣洁、诚实、公义、正直、慈爱、谦卑,使我们一日比一日离神更近,使我们一日比一日更像我们的主,使我们一日比一日更多爱主,也更多爱人。不过我们必须知道,要追求这种荣耀,不但同时不能再追求人的荣耀,而且还需要准备着忍受世人的凌辱、笑骂、毁谤、逼迫。只要我们立定心意追求神的荣耀,这一切凌辱、笑骂、毁谤、逼迫,不但不能伤害我们,而且正足以成全我们,使我们得着神所赐更大的荣耀,因为我们的主曾应许我们说- “人若因我辱骂你们,逼迫你们,捏造各样坏话毁谤你们,你们就有福了。应当欢喜快乐,因为你们在天上的赏赐是大的;在你们以前的先知,人也是这样逼迫他们。”(太五章十一,十二节)。 可叹!可叹!有些人虽然信了耶稣,但他们因为爱人的荣耀,就不敢承认主的名。正如经上所记,“官长中却有好些信他的;只因法利赛人的缘故,就不承认,恐怕被赶出会堂,因他们爱人的荣耀,过于爱神的荣耀。”(约十二章四十二节,四十三节)。有些人因为爱人的荣耀,想求人人的称赞,就蹈了假先知的覆辙,惹了神的震怒。“人都说你们好的时候,你们就有祸了!因为他们的祖宗待假先知也是这样。”(路六章二十六节)。有些人因为爱人的荣耀,就说了谎,犯了罪,受了咒诅,像亚拿尼亚撒非喇一样。(徒五章一至十一节)。神知道我们的弱点,所以藉着他的仆人一而再的警教我们说: “不可贪图虚浮的荣耀;只要存心谦卑,各人看别人比自己强。” “不要贪图虚名,彼此惹气,互相嫉妒。” 十二篇、一样神所憎恶的事 “戏笑父亲,藐视而不听从母亲的,他的眼睛必为谷中的乌鸦啄出来,为鹰雏所吃。”(箴三十章十七节)。 许多不信基督的因为不明白的缘故,看见基督徒不祭祖先,便以为圣经是不讲孝道的,其实圣经所讲的孝道实在还超过我国古代圣贤所讲的孝道。上面所引的一段经文足可以证明这件事。 “眼睛必为谷中的乌鸦啄出来,为鹰雏所吃。”这种刑罚要临到不孝父母的人,可以说是够严厉了罢。但这里所说不孝的人是怎样不孝呢?按我们想,一个人如果受这种刑罚,一定是他殴打父亲,杀伤母亲,所以神才这样降祸与他。但这节经文所说的不孝的人并不是这样。这里所说的不过是“戏笑父亲,藐视而不听从母亲的。”戏笑父规,藐视母亲,算得了什么大罪呢?作这样一点小小的错事,就至于受这样重的刑罚么?这种说法不是未免太过么? 不,一点不太过。神吩咐人“当孝敬父母”。原文“孝敬”这个字是“重看”“尊敬”的意思。在旧约中出埃及记二十章十二节与申命记五章十六节所说的“当孝敬父母”,这一句话中的“孝敬”两个字,与撒母耳记上二章二十九节和三十节中所记载,神责备以利的话,“我所吩咐献在我居所的祭物,你们为何践踏,尊重你的儿子过于尊重我?”“因为尊重我的,我必重看他”,这几句话中的“尊重”,在原文是一个字。箴言三章九节所说,“你要以财物和一切初熟的土产尊荣耶和华”,这句话中的“尊荣”与十诫中所说“孝敬父母”的“孝敬”,在原文也是一个字。可见神吩咐人当尊重他,也吩咐人当尊重父母。在新约中约翰福音五章二十三节记载耶稣说,“叫人都尊敬子,如同尊敬父一样。不尊敬子的,就是不尊敬差子来的父。”约翰福音八章四十九节记载耶稣说,“我尊敬我的父,你们倒轻慢我。”这两节经文中的“尊敬”,与“当孝敬父母”那一句话中的“孝敬”,在原文也是一个字。我们当尊敬父母,也当尊敬天父所差来的爱子,就是耶稣。在人一方面,第一,应当尊敬生养我们的父母,因为除了神以外,在世界上与我们最有关系,待我们最有恩情的,便是我们的父母了。 普通人总以为作子女的能照顾父母,供养父母,使父母饱食暖衣,就是尽了孝道。但神的话告诉我们说,这样作并不够。他吩咐我们尊重我们的父母,恭敬我们的父母。如果我们不尊重父母,不恭敬父母,我们便是违背神,违背神的人就要受神的责罚,这不是极合理的事么?我国古代的圣人有一段讲论孝道的话,与神的命令十分相合。那一段记载说,“子游问孝。子曰,‘今之孝者是谓能养;至于犬马,皆能有养,不敬,何以别乎’。”(论语第二篇第七章)。孔子告诉子游说,“如今讲孝道的人都说,能供养父母,为他预备衣食,便算尽了孝道。许多人家中养了犬马,也为它们预备食物。如果为子女的只为父母预备衣食,供养他们,却不尊敬他们,那与豢养犬马,有什么分别呢?”一点不错。许多作子女的虽然供养父母,却不尊敬他们,不把父母看在眼中,任意藐视父母,讥诮父母年老无知,甚至稍不顺心,便向父母生气,吵闹,叱喝父母,辱骂父母;你若对他们谈到孝道,他们还以为自己是很孝敬父母的人,他们想,他们并未曾使父母遭遇冻馁,他们供给父母衣食,他们从来未曾殴打父母,他们真是十分尽孝的人。他们全然不晓得他们那样轻藐父母已经是完全背了孝道,得罪了神。如果神严厉的执行他的咒诅,一点不加宽容忍耐,世上有几个人的眼睛不被谷中的乌鸦啄出来,被鹰雏所吃呢? 自然青年人同老年人中间,因为知识不同,性情不同,年龄不同的缘故,在许多事上常常见解不能一致,这或者是许多作子女的难免与父母发生龃龉的一个大缘故。在这种情形中,我们作子女的应当想到父母对我们的爱心,和他们待我们的恩情,竭力的退让忍耐。如果我们只看父母的错处,也许使我们连一刻都不能忍耐;但如果我们想到父母对我们的爱心和恩情,我们的心境便要立时改变过来,觉得退让忍耐到什么地步也不是很难的事。何况父母的见解有时还超过我们的见解,更何况父母与子女中间发生龃龉,有时过失不是在父母方面,乃是在子女方面呢? 也有些时候,我们的父母因为不信主的缘故,不能明白我们所信的所明白的,因此吩咐我们作神所不喜悦的事,或是拦阻我们顺服神,我们自然不当听从他们。但我们不能因此便不尊敬他们。如果我们的父母不信主,不明白神的真理,他们所说的话有与神的道不合的地方,我们不当听从,然而我们仍是应当在他们面前和容悦色,婉言解说。即使解说不明白,我们也只当和和平平的忍受他们的误会和逼迫,却不可疾言厉色,争吵叫骂。基督徒无论对什么人都当逆来顺受,何况对父母呢? 不用说不信的人,就连我们真实信主的人,不也是有许多时候在这一件事上违背神么?许多人真是热心事奉神,热心帮助人,但在家庭中却是常常因为一些事与父母相争,向父母动气,轻看父母,使父母伤心,这是不是一种很大的罪呢?如果神不宽容忍耐我们,大约许多热心的基督徒的眼睛也早都成为鹰雏的食物了。 愿神帮助我们,使我们深深的明白轻视父母侮慢父母是一样神所憎恶的事,因此为我们以前的失败痛心悔改,从今以后,靠着神的恩惠,竭力遵守神吩咐我们的这条命令──“当尊敬你的父亲和母亲。” 第十三篇、不要再偷 “从前偷窃的不要再偷;总要劳力,亲手作正经事,就可有馀,分给那缺少的人。”(弗四章二十八节)。 我们读这一节经文也许要感觉希奇。我们想,以弗所的教会是那样良好的一个教会,难道他们当中还有许多窃贼小偷,需要保罗教训他们“不要再偷”么?自然我们不能说基督徒里没有从前作过贼的人;可是他们信主以后绝不会再去作那种下贱卑鄙的事情,何用保罗再嘱咐他们这句话呢?如果我们今日要对一些信主的人讲这句“不要再偷”的教训,也许他们要说我们是侮辱他们。但我们若仔细思想一下这句话的意思,再留心观察一下许多信徒的生活,我们便知道这句教训正是许多信徒所应当听而且极需听的。阅者疑惑我的话么?容我简略解释一下。 我们讨论一下“偷窃”是什么意思。我们先不必举什么例子,我们只给“偷窃”这两个字下一个定义,或说给这两个字下一个界说。我说,“用不光明不正当的方法,取用不属于你,而且是你没有权柄去取用的钱财、物品、权柄、或资格,这种行为便是偷窃。”大概不会有什么人认为这个定义不合宜罢。一个绺贼在电车火车上窃取旅客的皮夹,叫作偷窃。一个小偷乘人家院门未曾关闭,溜进院中,拿了两件衣服,叫作偷窃。一个飞贼在夜间跳进人家的院子,开了人家的房门,趁人家熟睡的时候,取去人家许多金饰珍品,叫作偷窃。一个人到朋友家去拜访,看见朋友的桌子上放着许多钞票,趁着朋友不在屋中的时候,便顺手放几张在自己的袋中,叫作偷窃。一个作庶务员的给公家去购买物品,花了一万圆钱,却报销一万二千圆,也叫偷窃。一个人替朋友买一所房子,暗中得了一笔钱,不使买主知道,也叫偷窃。一个职员把公家的东西拿到自己家中为个人私用,也叫偷窃。一个经营钱财的人把他所经营的公款挪去,自己购买物品,或是设法生息,也叫偷窃。一个有地位的人,把公家出钱雇用的人派到自己的家里去服务,也叫偷窃。一个在团体中作首领的人,受了别人一些财物,便把那个团体中的一个位置给了那个送财物与他的人,也叫偷窃。一个领袖用人不看他的才德,只看他是不是自己的亲友私人,也叫偷窃。一个军官报领一万五千人的军饷,实际他部下的官佐士兵只有一万二千多人,也叫偷窃。一个经收税款的人,因为收受了纳税人的一项财物馈赠,他便减收他的税款,也叫偷窃。一个在轮船公司或铁路局公路局服务的人,帮忙他的亲友,使他们不购票便可以乘船乘车旅行,也叫偷窃。一个人使用他自己没有资格使用的免票去乘船乘车,或是不购票进到什么应当购票才可以去的地方,也叫偷窃。一个在医院的药剂室里服务的人,不按医院的定章,私自把药品拿去使用,或送给别人使用,也叫偷窃。一个法官受了一个诉讼人的馈赠,就设法帮助那个人胜讼,也叫偷窃。一个警察捉着一个犯法的人,因为受了他一些财物,就将他放走,也叫偷窃。一个公务员利用他的职权、地位,向商民索要财物,也叫偷窃。一个厨役给主人买菜的时候赚钱,一个女仆把主人家中的油、米、柴、煤,暗中拿到自己家中,也叫偷窃。一个学生在考场上考试的时候,带小抄,问同学,也叫偷窃。一个人报考的时候用假名,报假岁数,也叫偷窃。一个人谋职业的时候用假的资格,报假履历,也叫偷窃。一个学生向父母写信要钱的时候,说些不真实的用途,也叫偷窃。一个小孩子当他的父母不在面前的时候,拿家中的食品钱财,不使父母知道,也叫偷窃。一个工厂制造物品的时候,冒用或影射别家的商标,也叫偷窃。一个商人售货的时候,用陈货伪作新货,用次等货冒充上等货去出售,也叫偷窃。趁别人不在面前,偷看别人的信函文件,也叫偷窃。在办公的时间不专心办公,却去作自己的私事,或是闲谈,阅报,也叫偷窃。应当出钱的时候,却用取巧的法子省下一些钱,也叫偷窃。应当奉献给神的财物,却自己留起来使用,也叫偷窃。用巧妙的法子将神的荣耀夺来归给自己,也叫偷窃。为别人包工程的时候,不用预先讲好的材料,不照预先讲好的作法,却偷工减料,也叫偷窃。给别人作衣服的时候,暗中取下别人的材料,也叫偷窃。用诡诈阴谋把别人从他的地人,也叫偷窃。听见别人要买房产或物品,趁人还未买到手中,却暗中抢先,去买了来,也叫偷窃。上文我们所举的这些例子,虽然情形不同,事迹不同,但他们同是用不光明不正当的方法,取去不属于他们而且是他们不当得的东西,所以也就都是偷窃?o:p> 我们既明白偷窃的意义,便可以知道今日的世界上不犯偷窃的罪的人真是少得可怜。尤其是在我国的社会中,除了我们最前面所说的几件事,尚为一般人承认是偷窃的罪以外,我们所举的其他的例子,在一般人眼中已经都看为家常便饭,不足为奇,他们更不承认这些事都是偷窃,都是罪恶。工界,商界,政界,法界,军界,警界,教育界,医药界,就连慈善和宗教的事业里,都遍满了偷窃的事和偷窃的人。以前的时代,人们偷窃,还知道偷偷摸摸,藏藏躲躲,恐怕别人知道丢了脸面,现在人们竟明目张胆的偷起来。男人偷窃,女人也偷窃;大人偷窃,小孩子也偷窃;仆人偷窃,主人也偷窃;属员偷窃,上司也偷窃。手段高的多偷,手段低的少偷。聪明的人偷了以后还能瞒得严严密密,而且高车驷马,得意洋洋;愚笨的人方偷到手,就被人发觉捉获,当场出丑,无地自容。偷得少的人身罹法网,郎铛入狱;偷得多的人趾高气扬,养尊处优。“窃国者侯,窃钓者诛。”今日世界上偷窃的事指不胜屈,偷窃的人更仆难数。许多基督徒曾确实痛心悔改,也真诚信了基督,但因为他们多年多日习惯了偷窃,很不容易一时完全认识这种罪,离开这些罪,何况他们还继续着处在那些偷窃的人中间,更是时刻有被世界同化的危险。所以神才藉着他的仆人保罗,把这几句极宝贵重要的警戒劝教写在以弗所书中,教导当时的圣徒,也教导我们今日这些信主的人。 今日的教会中太需要这种教训了。因为我们清楚看见许多称为基督徒的人也像那些不信主的人,为公家买东西的时候赚钱,要回扣,帮朋友办事暗中使钱,取用公家的东西,挪用保管的钱财,收受含有贿赂性质的馈赠财物,假公济私,贪便宜取巧,写假岁数,报假资格,影射牟利,上班的时候不殷勤作事,看见别人有利益,自己暗中设法得了来,用阴谋排挤同人,去夺取他的地位权柄。至于偷窃神的财物和荣耀,这件事更是基督徒所独有的罪,也是教会中最普遍最容易犯的罪。更可怜的,就是许多基督徒根本就不知道这些行为是偷窃,是罪恶。他们不但作了这些事,而且一点不为这事自责。他们认为这就是作人的正轨,这些都是当得的东西。他们认为一个人如果不这样作,便是傻瓜,便是笨伯,便是无用的人。就连许多在教会中作领袖的人,也照样的作这些事,而且很少有人看这些事是不合理的;至于起来斥责这些事的人更是绝无仅有了。在这种情形之下,偷窃的事便充满了教会中,像充满了世界一样。最令人痛心的,就是因着偷窃而致富的人怎样在社会中受许多人的尊敬欢迎,被许多人羡慕效法,这种人在教会中也照样受人的尊敬、欢迎、羡慕、效法。这样一来,教会便成了“鬼魔的住处,和各样污秽的灵的巢穴,并各样污秽可憎的雀鸟的巢穴”了。我如今为神的荣耀,为主耶稣的圣名,为教会的前途,不能不挺身而起,指斥这些罪恶,攻击这些羞辱神的事,责备这些犯罪的人。至于那些因为不知道这些事是偷窃,是罪恶,以致作了这些事的信徒,我希望他们自今以后完全弃绝这些恶事,在神面前作圣洁无疵的人。 在这一节经文中不只教训我们“不要再偷”,而且从另外一方面教训我们说,“总要劳力,亲手作正经事。”这句教训与不要偷窃的教训是互相关连的。我们生活在世界上需要财物,神叫我们得财物的正轨乃是“劳力,作正经事。”我们劳力作工而得来的财物才是光明正大的,才是我们应当享受的。一个人需要财物,他却不肯劳力作工,那就只有去偷窃了。今日社会中偷窃的罪这样发展,贪婪是一个主要的原因,懒惰也是一个主要的原因。贪得的人不以自己所有的为足,他一定要偷窃。一个人虽然不贪,他却懒惰不愿意作工,结果他也只有去偷窃,才能供给他生活中的需要。不除掉贪心,便不用想能除掉偷窃的罪,不除掉懒惰,也不用想能除掉偷窃的罪恶。神清楚知道这种情形,所以他藉着他的仆人教训我们说,“从前偷窃的不要再偷。”接着他又说,“总要劳力,亲手作正经事。”往下还有一句话说,“就可有馀,分给那缺少的人。”这句话是一个应许,一个宝贵的应许,一个佳美的应许。许多人想,如果他们不取一点不义的财物,他们就无法能维持自己的生活。这完全是魔鬼欺骗人的一种谎言。有些人若不偷窃,确是不能维持他们的生活,不过他们所以维持不了他们的生活,却不是因为他们不偷窃,乃是因为他们懒惰不肯作工。如果我们不偷窃而殷勤作工,神不但应许我们毫无缺欠,并且还应许我们“就可有馀,分给那缺少的人。”不只不会缺乏,而且还能有馀,分给缺少的人。这是神的应许,是神给那些敬畏他的名,不去偷窃,而勤劳作工的人的。只有不偷窃,而且殷勤劳力,亲手作工的人,才配承受这个应许,才能承受这个应许。我们常看见有的信徒清廉自守,丝毫不取不义的财物,但他们却习惯了懒惰。他们不愿意作工,因此也就越来越不会作工,越来越不能作工。他们缺衣少食,求人哀怜,成了别人的重担,使神因着他们受羞辱。他们的短处不是偷窃,乃是懒惰。这种人应当离弃他们那懒惰的罪,如同另外那些人应当离弃偷窃的罪一样。最使人啼笑皆非的一种情形,就是有些热心的信徒,竟藉囗热心信主,愿意为神作工,因而偷懒,不肯作工。他们说,他们要专一事奉神,但神并没有给他们什么工作,他们实际也不配作神的工,因为他们连人的工也没有作好。这种人若不先学会殷勤劳力,亲手作工,他们永远也不会成为神合用的器皿,永远也作不成神的工。他们既不能作神的工,又不肯作每日人生中的本分,只是在世界上作一个消耗者,作一个分利的人,享受别人劳力所得来的,这也实在是一种变相的偷窃。可是这种情形在许多自以为热心事奉神的人中间竟是常看见的。这种信徒不但应当听上文我们所讲的那一节经训,他们还需要听另外的一句经训说,“若有人不肯作工,就不可吃饭。”(帖后三章第十节)。 一个圣徒如果不沾染一点偷窃的罪,而且还殷勤劳力,亲手作正经事,他一定不会缺乏,而且还会有馀。他在有馀以后,不当把所馀的都为自己积蓄起来,却当用那些多馀的,分给那缺少的人。他越多分给人,他也越会有馀。那时,他不但自己要成为有福的人,而且要成为使人得福的人。那种人生是何等快乐,何等伟大呢! 第十四篇、作父母的应当注意的一件事 “两个孩子渐渐长大。以扫善于打猎,常在田野,雅各为人安静,常住在帐棚里。以撒爱以扫,因为常吃他的野味;利百加却爱雅各。”(创二十五章二十七节,二十八节)。 “以色列原来爱约瑟过于爱他的众子,因为约瑟是他年老生的。他给约瑟作了一件彩衣。约瑟的哥哥们见父亲爱约瑟过于爱他们,就恨约瑟,不与他说和睦的话。”(创三十七章三节,四节)。 以色列人的三代始祖-亚伯拉罕、以撒、雅各-的家庭中都发生过悲惨的事件。亚伯拉罕家中发生的悲惨事迹,是撒拉与夏甲不和,以致亚伯拉罕不得不忍着痛,把夏甲和以实玛利从家中赶出去。以撒家中发生的悲惨事迹,是雅各作伪说谎,骗取了他哥哥以扫所当得的福,因此以扫忿怒要杀雅各,雅各不得已,抛弃了老年的父母,远逃到他乡,以致父母和儿子饱尝了多年离别的苦味。雅各家中发生的悲惨事迹,是他的十个儿子卖了弱弟,然后欺骗他,说约瑟是被猛兽吃了,以致雅各悲伤哭泣了许多年。亚伯拉罕和雅各两个人所受的痛苦总算咎由自取,因为他们不该在妻子以外再娶别的女子。亚伯拉罕不纳夏甲为妾,就不至演出这一幕悲剧;雅各若不娶二妻二妾,事情也不至弄得这样痛苦。多妻的人所生的子女中间,差不多都要发生争端,这是古今一律的。惟独以撒只娶了利百加一个妻子,怎么也遭遇这种痛苦的打击呢?短短的一节经文就回答了这个问题。“以撒爱以扫,因为常吃他的野味;利百加却爱雅各。” 父亲爱长子,所以愿意把各样的好处都归给长子;母亲爱次子,也想把各样的福分都夺过来给次子。以撒有权柄给以扫祝福,但利百加却有智谋帮助雅各说谎,把以撒所祝的福骗了来。以撒家中所起的争夺战,不是弟兄中间的战斗,乃是夫妻中间的战斗。以撒虽然没有纳妾,但他却与他的妻子中间演了争夺战。先是他们夫妻二人战斗,接着就是以扫与雅各弟兄二人战斗,最后雅各因为势力不敌以扫,便不得不亡命出走,于是这件悲惨的事便发生了。以撒家中演出这种不幸的事,并不是无缘无故的。 作父母的无论有多少子女,都应当同样看待。万不可父亲特别爱这一个,母亲又特别爱那一个。这么一来,势必弄得这个孩子和父亲成了一派,那个孩子又同母亲成了一党,如果再有其他的孩子因为得不着父母的宠爱,便乘机兴风作浪,挑拨离间,这个家庭不久便会变成战场。就是父母二人都特别喜爱相同的一个孩子,也是照样会惹出纠纷,发生不幸的。一方面是因为那个孩子特别得父母的宠爱,便不知不觉会恃宠而骄,因而看不起他的弟兄姊妹,于是便惹起他们的反感。纵使这个孩子是个好孩子,不恃宠而骄,别的孩子也会因为他多得父母的宠爱,便嫉妒他,由嫉妒生出仇恨,日久天长,事情越演越严重,那得宠的孩子便要吃苦受害了。约瑟受哥哥们的陷害,就是起源于这一点。“以色列原来爱约瑟过于爱他的众子,因为约瑟是他年老生的。他给约瑟作了一件彩衣。约瑟的哥哥们见父亲爱约瑟过于爱他们,就恨约瑟,不与他说和睦的话。”自然约瑟与他的十个哥哥不是一个母亲所生的,也与他们中间发生恶感这件事有些关系。可是如果雅各不偏爱约瑟,事情总不会弄得这样不可收拾。雅各娶了两个妻和两个妾,已经种了祸患的种子,后来又加上偏爱约瑟,事情便像火上浇油一般,于是极悲惨的事便发生了。 偏爱一个孩子并不是爱他,乃是害他。第一,是使他因得宠而放荡,因放荡而败坏。特别得父母宠爱的孩子,大多数都有乖僻的性情。父母还在的时候,因为有父母可仗赖,还不至受什么大苦;及至有一日父母去了世,他们在别人面前,性情仍然那样乖僻,便不免受人的反对厌恶,各样的祸患痛苦也不免丛集在他们身上了。偏爱一个孩子的第二样害处,是使他受别的孩子们的嫉妒恨恶。本来同是父母的子女,应当享同等的权利,如今父母偏爱一个孩子,有钱多给他用,有食物多给他吃,有衣服多给他穿,多同他说话,多带他出去,在人面前多提到他,别的孩子有了错,总要受责打,惟独他有了错,就特别得父母的宽恕。别的孩子看见这种情形,有几个能不嫉妒愤恨呢?嫉妒愤恨的心一发生,他们便不免设法欺凌陷害那特别得宠的孩子了。父母偏爱一个孩子,总是希望他多得好处。谁知道这么一作,他在弟兄姊妹中间反倒成了众矢之的,众怨之府。父母在世的时候,他们尚且不免要在父母背后设法欺凌陷害他,如果有一日父母去了世,那时他遭遇的祸害要有多么重呢?偏爱孩子的父母们想到这里,还敢不急速醒悟,勒马悬崖么? 偏爱一个孩子,不但使那一个孩子受害,别的孩子们受的害也不在小处。因为父母这样作,就是教导别的孩子嫉妒,教导别的孩子恨恶他们自己的弟兄姊妹,教导儿女们骨肉相残。也许你还要责备那些孩子们不应当嫉妒自己的兄弟姊妹。但你不要忘记你的孩子们都是人。纵使他们都是成年人,都是真实的基督徒,他们还是有肉体和肉体中的软弱,何况小孩子们呢?你应当教导你的孩子们不要嫉妒他们的弟兄或姊妹,但你却不应当给他们造成嫉妒人的机会。如果你偏爱一个孩子,便是给别的孩子们造成嫉妒人的机会,及至他们得了这种机会,犯了嫉妒的罪以后,你再责备他们不应当嫉妒,你想你残忍不残忍呢?古语说,“慢藏诲盗,冶容诲淫;”我再加上一句话说,“偏爱诲妒”。 偏爱孩子的父母不止害了自己的孩子,不久他们自己还要吃自己的愚行所结出的果子。当以撒发现他受了雅各的欺骗以后,他的心里是怎样的难过?他本打算把所有的福都给长子,谁想到竟都给了次子!以扫放声大哭的时候,以撒的心中有怎样的感觉,我们总不难想像罢。以后以扫要杀雅各,雅各不得已逃往远方。以撒虽然眼目昏花,他却有耳朵能听声音,这一切的事,他总不会不知道。一共就只有这两个儿子,大的要杀小的,小的不得已逃往远方,这可怜的老年人心中该是多么愁苦阿!利百加的痛苦更不必说了!本来最疼爱雅各,如今雅各却惹下了这样大祸,而且这场祸患又是自己所造成的。雅各不出走,便有丧命的危险。叫雅各逃跑呢,又不知何日母子再得团聚。最后只得忍着痛,打发雅各逃往母舅家中去。二十年长期分离的悲伤和痛苦,都是因为偏爱孩子所酿出来的。 雅各在老年的时候所受的痛苦更剧烈了。最爱约瑟,偏偏约瑟被野兽所吞吃。(在他是这样想)。读了经上的记载,真不能不令人酸鼻落泪。“他认得,就说,‘这是我儿子的外衣。有恶兽把他吃了;约瑟被撕碎了!撕碎了!’雅各便撕裂衣服,腰间围上麻布,为他儿子悲哀了多日。他的儿女都起来安慰他,他却不肯受安慰,说,‘我必悲哀着下示阿勒,到我儿子那里。’约瑟的父亲就为他哀哭。”(创三十七章三十三至三十五节)。雅各这次所受的打击,当然与他幼年说谎欺人,和他娶二妻二妾的事,都有关系,可是他偏爱约瑟,实在是酿出这次祸变最近的一个原因。看经上的记载说,“约瑟到了他哥哥们那里,他们就剥了他的外衣,就是他穿的那件彩衣,把他丢在坑里,”就知道雅各给约瑟所作的那件彩衣是怎样惹起哥哥们的嫉妒和怨恨。他们的意思是说,“父亲偏爱你,给你作了这件彩衣,我们今日把它从你身上剥下来,不容你穿,看你有什么办法!”再看“约瑟的哥哥们把约瑟的那件彩衣染了血,打发人送到他们的父亲那里,说,‘我们捡了这个,请认一认是你儿子的外衣不是’。”便看出他们那种出于嫉妒的报复。他们的意思是说,“父亲,你不是特别喜爱约瑟,给他作了这件彩衣么?现在我们叫你看看这件彩衣还在,但穿彩衣的人却没有了。看你以后还给谁再作彩衣?”他们不把那件彩衣卖给以实玛利的商人,换几个钱用,却把它染了血,拿去欺骗父亲,这件事可以把他们心中的嫉妒、怨恨、忿怒、不平,一齐显明出来。他们的心固然狠毒,但这样年老的雅各,一生饱经世故,遍尝艰辛,到这样大的年岁,还不知道偏爱孩子的错误,仍蹈父亲以撒的覆辙,也不能不算昏聩无知阿! 世上作父母的有两个以上的子女,大多数都有偏爱孩子的毛病。许多作父母的特别爱最年幼的孩子,如果最小的孩子是父母年老的时候所生的,更是这样。在我国大多数的家庭中,儿子容易比女儿多得父母的宠爱。也有时作父亲的特别喜爱女儿,作母亲的特别喜爱儿子。如果女儿多,儿子少,儿子便特别宝贵;如果儿子多,女儿少,女儿就特别得宠。聪明的孩子比愚笨的孩子多得父母的欢心,美貌的儿女比丑陋的儿女多蒙父母的青睐。这是人的常情,但这也是人的错误和愚昧。如果作父母的不愿意儿女和自己都受到不可挽救的损害,就应当严谨预防这种危险,待所有的子女完全一样。什么时候特别喜爱孩子中的某一个,就当立时承认这是一种不当有的现象,就当立时想想以撒和雅各两个人家庭中所发生的惨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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